什麼是法律援助?申請法律援助需要辦理什麼手續?

什麼是法律援助?

法律援助是為合資格的申請人,在民事或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或大律師(如有需要)的服務。

法律援助主要適用於在區域法院、原訟法庭、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審理的案件。此外,亦適用於裁判法院聆訊的交付審判程序。

任何人士,不論是否香港居民,只要牽涉在上述法院的法律程序,便可申請法律援助。只要申請人的財務資源符合法定規定,而案情又具合理理據提出訴訟或抗辯,便可獲法律援助。

申請法律援助需要辦理什麼手續?

  1. 你可親臨位於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25樓(鄰近金鐘港鐵站)的法律援助署總部,辦理申請手續。你應帶備

-所有財務狀況有關的文件(例如﹕銀行存摺及月結單、糧單、租金收據、按揭還款表、薪俸評稅表、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證明文件等等)。

-所有與案件有關的文件。

-可致電 2537 7677(24小時互動電話系統)或 2537 7661(總部)或電郵:ladinfo@lad.gov.hk

2. 透過入門網站提出申請

如你年滿十八歲,而申請涉及的訴訟並非緊急,可透過www.lad.gov.hk進入入門網站,於網上提交預辦申請所需資料,以便稍後正式提交申請。

資料來源:法律援助署: https://www.lad.gov.hk/